全体教职工:
根据校组织部通知,我院现开展“双师型”教师的认定工作,相关要求详见OA,现针对我院此项工作做如下安排:
一、申报材料及时间节点
(1)“双师型”教师认定实行自愿原则,申请人对照“双师型”教师资格条件(附件1)要求,向所在教学团队专业带头人处提出申请。
(2)申报人需提交《安徽省高等职业教育“双师型”教师认定申请表》(附件2)一式三份,装订成册的支撑材料纸质和电子扫描件各一份。其中《申请表》中“申请人所在院系审核意见”处,请各专业带头人审核申报业绩材料后签署“属实”并签字。专业带头人审核后的支撑材料和表格,以个人为单位整理装袋提交至综合办。截止时间:4月8日(逾期不接收材料)。
(2)综合办报党政联席会审议通过后报学校组织部。
二、相关要求
(1)学院高度重视省级“双师型”教师认定工作,积极宣传,并成立省级“双师型”教师认定工作组,由学院主要领导担任组长,开展相关认定工作。认定标准需逐条对照省级“双师型”教师认定标准,专业带头人务必严格把关申报人员申报材料格式和内容,对于不满足条件的,一律退回。
(2)本次省级“双师型”教师认定工作与已开展的校级“双师双能型”教师认定不冲突,所有满足省级“双师型”教师申报标准的教师,在申报人员范围内的,均可申报。
(3)本次省级“双师型”教师认定工作所有支撑材料截止时间为2025年3月31日。
(4)对于校外兼职专业课教师进行申报的,对照认定标准,参照校内教师成册支撑材料模板填报。
(5)本次省级“双师型”教师认定工作时间紧、任务重,请各申报者合理安排,严格按照时间节点完成材料报送。
附件1 :安徽省教育厅关于印发《安徽省高等职业教育“双师型”教师认定办法》《安徽省高等职业教育“双师型”教师认定标准》的通知
附件2 :《安徽省高等职业教育“双师型”教师认定申请表》
附件3: 《安徽省高等职业教育“双师型”教师认定情况一览表》
附件4: 双师型申报材料装订成册模板
附件5: 《安徽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5年省级高等职业教育“双师型”教师认定工作的通知》(皖教秘人〔2025〕15号)
附件6:双师认定常见问题解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