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体教职工:
根据学校《关于开展2023年资产清查工作的通知文件》要求,我院持续开展了资产清查工作,并取得阶段性成果,于6月26日基本理清我院教职工的资产问题,经与资产管理部门会商,针对现有的资产管理问题提出几点说明,以便进一步开展我院资产清查工作:
1.实验室常态化使用(指本学年2名以上教师在实验课中经常使用)的公共资产,在资产账中,其管理人员逐步调整为本专业实验教师,以发挥实验资产为专业教学服务的功能;
2.各类大赛资产,各类实验室建设和项目建设不常用资产,在资产账中,由原项目负责人管理。项目负责人要结合当前授课任务、教学比赛,努力在每学年中盘活这类资产,并填写《实验室使用记录》。
3.对于因各种合理原因已经闲置达1年的资产,可由资产管理人报综合办,经党政联席会研究后进行院内调剂,或报学校处置。
根据此项工作安排,由综合办、各实验教师及有关科室,在本学期结束前据此对资产账登记进行完善。
综合办
2024年7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