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关于开展合肥职业技术学院2023年度师德考核工作的通知》文件精神,学院按照《关于开展信息工程与传媒学院2023年度师德考核的通知》工作安排,经教师个人自评、学生测评、民主评议、综合评定(辅导员和有教学任务的教师,按照个人自评占10%,单位考核占50%,学生评价占40%;其他人员按照个人自评占40%,学院考核占60%),现将2023年度师德考核结果予以公示。
公示时间:2024年3月28日-2024年4月2日。
公示期间,如有异议,请向学院纪检委员(刘泽发)反映。
综合办
2024年3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