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关于开展合肥职业技术学院2023 年度师德考核工作的通知》文件要求,现开展我院2023年度师德考核工作,具体安排如下:
一.组织领导
由学院党总支统筹全面领导考核工作,成立信息工程与传媒学院师德考核工作小组。
组长:尹仕果、尹宗平;
副组长:刘泽发、张克柱;
组员:许雁翎、盛凯、王慧玲、吕菲、钱春阳、范士领、金琼、童友波、刘元臻、李锐、丁小一、杨昌义(学生代表)、雷蕾(学生代表)、路子豪(学生代表)、赵义(学生代表)、鲍宇(学生代表);
考核办公室设在学院综合办。
二.考核范围
学院全体在职教师,含外聘教师、劳务派遣人员。
三.考核流程
1.个人自评(3月25日前)
以教研室为单位汇总后将《3.合肥职业技术学院教师师德师风考核登记表》【纸质版、教师需在个人总结处签字的】、《1.2023年度师德考核附件1-2》中自我评分部分【纸质版】提交至综合办范维蔓处。(牵头科室:综合办)
2.民主评议(3月26日前)
以班级为单位,抽取25%的所带学生填写《合肥职业技术学院教师师德学生评价表》,对带班辅导员和授课教师进行量化打分,最终取平均分。(牵头科室:教学办、学管办)
3.学院考核(3月27日)
学院师德师风考核小组全体成员结合教职工个人自评、平时表现以及履行岗位职责的情况,对照相关文件要求对全体教师评分。(牵头科室:综合办)
4.综合评定(3月28日)
按照学校考核标准评定考核结果:辅导员和有教学任务的教师,个人自评占10%, 单位考核占 50%,学生评价占 40%;其他人员个人自评占40%,学院考核占 60%。(牵头科室:综合办)
5.公示公布(3月28日-4月1日)
评定结果报党总支会议、党政联席会议群,在全院范围内公示 5 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公布考核结果,考核结果报组织部审定。(牵头科室:综合办)
四.考核结果
师德考核的结果分为“优秀”、“合格”、“基本合格”和“不合格”四个等次。
1.模范遵守师德规范,师德事迹突出,爱岗敬业,受到广泛赞誉,在本单位能够发挥立德树人模范和表率作用的,师德考核可确定为优秀档次。
2.严格遵守师德规范,认真完成岗位工作,未发生师德失-4-范行为,师德考核可确定为合格档次。
3.基本遵守师德规范,基本完成岗位工作,发生师德失范行为但并未造成不良社会影响的,师德考核应当确定为基本合格档次。
4.违背师德规范,未履行岗位职责,存在严重师德失范行为、造成不良社会影响的,师德考核应当确定为不合格档次。
师德考核优秀档次人数,不超过本单位应参加师德考核人员总数的 35%。
信息工程与传媒学院
2024年3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