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专业:为推进职业本科建设,有必要进一步规范我院科研与专利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做好近五年专利成果的展示。由综合办统计近五年我院教师申请的专利,发各教师登记展示方式(样品实物,或图片、视频等),并将载体在11月底前报综合办,学院将在信息楼“集训与体验中心”(原一楼展厅)集中展示。对于有专利成果但无故不提交的教师,学院暂不办理其科研相关手续。
2.规范专利登记工作。此后凡是申请专利登记的老师,必须提供专利的样品,否则学院不出具意见。
3.规范科研项目结题审核。此后科研项目(含纵向项目、横向课题)结项时,须提供科研成果的实物,产学研项目将进行实地查看,不符合任务书要求的学院不出具结题意见。
4.规范科研项目验收、报销流程。资产验收须报综合办组织,验收须2人以上,具体依《合肥职业技术学院国有资产管理办法》规定。3000元以上的报销,须报学院党政联席会审议。
信息工程与传媒学院综合办
2025年10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