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学校《关于开展我校2025年度校级质量工程项目检查验收工作的通知》相关要求,项目负责人组织项目成员,对照项目申报书及任务书既定的研究任务和承诺的研究成果开展项目自查;学院成立项目检查验收小组开展专项验收;经学院学术委员会审议形成自查结论。现将我院校级质量工程项目结项验收8项、阶段检查1项评审结果予以公示,验收结果详见附件。
公示时间:2026年1月28日-1月30日
公示期内,如有异议,请向学院党总支纪检委员江寅昌书记或副院长张克柱反映。
信息工程与传媒学院
2026年1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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